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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注博客(Blog)現象
作者:未知
日期:2003-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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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Andy.m(轉貼)
來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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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正文:
關注博客(Blog)現象    


【cornfield】  

Blog的幽靈在逼近

  2002年5月13日,《新聞週刊》發表特稿,標題聳人聽聞——《Blog將殺死傳統媒體?》。8月26日,《新聞週刊》再次登出有關Blog的特稿:《生活在Blog世界裡》。這兩篇頗具影響力的文章,都出自史蒂文·列維之手,他在1984年出版的《黑客:計算機革命的英雄》中全面闡述了黑客發展歷史和黑客文化,正式奠定了黑客的歷史地位。而今,列維又成為Blog文化搖旗吶喊的先鋒。當然,列維和《新聞週刊》並不是特例,幾乎所有的美國主流媒體都給予Blog特別的關注,並都給予極高的期望與讚譽。

  但是,更多的人會問:Blog到底是什麼?Blog(指人時對應稱為「Blogger)在中國尤其是個新興事物。該詞來源於「WebLog(網絡日誌)」。《市場術語》的解釋是:「一種表達個人思想和網絡鏈接,內容按照時間順序排列,並且不斷更新的出版方式。」老Blogger埃凡·威廉姆斯的定義非常簡潔:「Blog概念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頻繁更新(Frequency)、簡短明瞭(Brevity)以及個性化(Personality)。」按照佩姬·努南的解釋:Blog是每週7天、每天24時運轉的言論網站,這種網站以其率真、野性、無保留、富於思想而奇怪的方式提供無拘無束的言論。blogchina.com為Blog取了一個中文名———博客。

  實際上,從形式上看,Blog網站平淡無奇,屬於最簡單、最樸素的網站。而Blogger的力量就在於簡單!任何一個普通網民,都可以登錄到www.blogspot.com,動手註冊一個自己的Blog網頁,體驗成為一名Blogger的感覺。整個過程只需要5分鐘,遠比註冊郵件要簡便。無需自己申請域名,無需尋找托管空間,無需自己建設網站,更無需自己維護,就可以用很「傻瓜」的Blog軟件,大大地寫作,即時發表,其方式和產量可以不亞於職業的專欄作家。「有了Blog,任何一個人都可以成為專欄作家。」

  據不完全統計,到今天,全世界自覺實踐的Blogger數量,已經達到50萬到100萬之眾。開始引起主流的媒體的強烈關注,並明顯感受到Blog崛起對傳統媒體的衝擊。

  從另類到主流

  追溯Blog的源頭,無疑是一件難事。有人認為1994年賈斯丁·霍爾(Justin Hall)聲名狼藉的「網上日記」可以算早期的Blog形式,這個傢伙在網上及時發佈他對吸毒、的赤裸裸體驗,吸引了不少眼球。Blog最正宗的源頭還是Pyra(就是現在Blogger.com的前身),這是一家小小的軟件公司,三個創始人為了開發一個複雜的「群件」產品,編寫了一個小軟件,以Blog方式保持彼此的溝通與協同。後來,他們覺得這個簡單的小工具對別人也很有用處,於是,1999年8月,就在網上免費發佈了Blog軟件。而此前,算得上Blogger的人大概還只有幾打而已。結果,這樣一來,如同乾柴碰上烈火,許多人利用這個軟件作為武器,進入Blog隊伍。Pyra也因為這個根本沒有上心的小軟件而名聲大振。

  目前最流行的詞彙「Blog」,一般公認為是Peter Merholz在1999年才命名的。這一年,也是博客開始高速增長的一年。

  「9·11事件」是Blog發展史的重要時刻。正是這場恐怖的襲擊,使人們對於生命的脆弱、人與人溝通的重要、最即時最有效的信息傳遞方式,有了全新的認識。一個重要的Blog門類War Blog(戰爭日誌)因此繁榮起來,可以說對「9·11事件」最真實、最生動的描述不在《紐約時報》,而在那些倖存者的戰爭日誌中;對事情最深刻的反思與討論,也不是出自哪一個著名記者手中,而是在諸多Blog當中。Blog架起了人們溝通與傾訴的橋樑。

  有人認為,Blog是繼Email、BBS和即時通訊之後,出現的第四種網絡交流方式。

  忽略Blog也許會是一個錯誤

  人們對Blog已經有很多形象的比喻,但是依然五花八門,難以明確:Blog是一個「快捷易用的知識管理系統」(Dylan Tweney),是新型的「協同媒體」,是「不停息的網上旅程」,是「個人網上出版物(社區)」,是「網絡中的信息雷達系統」,是「人工搜索引擎」,是「專家過濾器」,是「自組織網絡生態」,是「草根記者」……

  《聖何塞水星報》專欄作家丹·吉爾默(Dan Gill-mor)說,Blog代表著「新聞媒體3.0」。1.0是指傳統媒體或說舊媒體,2.0就是人們通常所說的新媒體或者叫跨媒體,而3.0就是以Blog為趨勢的自媒體(wemedi-a)或者叫「個人媒體」。

  現在,全世界每天傳播的媒體內容,有一半是由6大媒體巨頭所控制。其利益驅動、意識形態以及傳統的審查制度,使得這些經過嚴重加工處理的內容已經越來越不適應人們的需求。媒體的工業化,內容出口的工廠化,都在嚴重影響其發展。比如,以美聯社為例,有近4000人專業記者,每天「製造並出廠」2000萬字的內容,發佈在8500多種報紙、雜誌和廣播中,把讀者當作「信息動物」一樣。

  而以個人為中心的Blog潮流卻開始有力衝擊傳統媒體,尤其是對新聞界多年形成的傳統觀念和道德規範。美國最著名的獨立網上雜誌《沙龍》在其評論《用好Blog》中指出:Blog的未來並不在於是否把《紐約時報》拉下馬來,它的未來在於使自己成為一種發掘網絡無限鏈接能量的力量。忽略這樣一種力量,也許會是一個錯誤。另一位著名博客金·羅曼斯科(Jim Romensesko)認為:Blog使得新聞工作者脫掉外套,更輕便地展現新聞機構輕鬆的一面。他認為,在Blog網站中,Blogger的個性,扮演著最重要的角色,因為這決定著讀者與他互動的緊密程度。一次他在自己的Blog網站中發出消息說要從明尼阿波裡斯搬到芝加哥去,半小時內他就接到幾個讀者來信,向他介紹幾個他可能喜歡居住的社區———他的讀者對他很瞭解,因為他在Blog中展示了自己的個性。

  美國著名的新媒體評論家斯蒂夫·奧汀斷言:Blog這種形式肯定會成為新聞機構的主流,被廣泛採用,雖然目前新聞媒體還只是口頭革命家。以身試法而嘗到了甜頭的丹·吉爾默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質疑新聞界為什麼還不跳進這一領域。他說:新聞界沒有投入地來經營博客網站,讓人倍感困惑。

  來自傳統媒體的阻力

  當然,Blog一誕生,得到的並不都是如花的讚美,與高遠的期望。質疑、貶損和批評也比比皆是,有的甚至近乎謾罵與炮轟。而發表這些言論的,也不乏著名人物和大名鼎鼎的媒體。Leslie Harpold發表的《互相吹捧》,對Blog現象作了諷刺。Greg Knauss本人也是Blogger,但是即便如此,他也毫不留情,於1999年11月22日發表《我的臀部是Blog》,文章認為,在人人都可以Blog的年代,也就意味著人人可以製造信息垃圾。

  素有「牛虻」之稱的著名專欄作家約翰·德沃拉克(JohnC.Dvorak)在2002年2月5日《個人電腦》的專欄中用他一貫嬉笑怒罵、冷嘲熱諷的風格寫了一篇題為《Blog現象》的文章,對Blog進行了嘲諷。但是他顯然還意猶未盡,在4月2日的專欄中又來了一篇《解構Blog》,加大了炮轟的火力。此文被許多國外Blogger痛罵,認為作者「狹隘」、「浮淺」、「文字遊戲」,不深入瞭解新生事情,就野蠻「屠殺」,代表了傳統媒體最典型的偏見。但是他的文章還是得到了許多人的認同:「如果你是一位憎恨男性的女士,一定要使用一批故意拼錯的單詞,例如『womyn』和『grrls』,以便讓男士們知道你恨他們。如果他們還看不明白,你就強詞奪理地發表一些關於所有男人都是蠢豬的評論。要抱怨你的生活,並怪罪於男人;要回憶你悲慘的高中歲月;要指名道姓。最後,奉勸每一位Blog作者,不妨考慮一下給自己取一個貓的名字,例如Snowball(雪球)。」

  史蒂夫·奧拉夫森(SteveOlafson)是《休斯頓紀事》(Houston Chronicle)的資深記者,已經勤勤懇懇工作了16年。「如果是在其他國家,作為一位經驗豐富、文采出眾的地方記者,像奧拉夫森可能贏得一個專欄和豐厚的待遇;在英國,他很可能被邀請主持一個『脫口秀』節目。但是,由於美國的新聞業規範,奧拉夫森得到的卻是『解雇』的命運。」除了從事報社本職工作,奧拉夫森還開了一個使用筆名的Blog欄目「Brazosport News」,深受讀者歡迎。但是在他的上司眼中,這兩者是不能兼容的,上司要求他關閉他「可惡」的站點。要求沒有得到滿足,他就讓奧拉夫森捲鋪蓋。這樣,奧拉夫森成為美國新聞史上第一位因為Blog而被解雇的職業記者。

  影響力重新洗牌

  列維與Blogger戴夫·溫勒(Dave Winer)談起一個話題:目前傳統企業的CEO,比如福特汽車公司的CEO肯·拉伊會不會也成為一名Blogger?答案是顯然的:拉伊不會!但是,代替他的繼任者、福特汽車公司的下一任CEO肯定會是一名Blogger!因為那時候股東會要求他經常寫Blog日記,好讓股東及時瞭解公司最新狀況。顧客也會如此要求。他進一步預言,5年之內,美國國會議員每人都會有一個Blog,以便與選民直接交流。否則他就會失去選民的支持,失去議員資格。

  一個生動的事例就是《聖何塞水星報》的專欄作家丹·吉爾默。在一年一度權威的《技術營銷》「媒體影響力報告」的「媒體最具影響力的人」排名中,一下子從去年的第20位躍居到第7位,是影響力上升最快的專欄作家,還獲得了今年著名民間機構「電子前線」(EFF)頒發的年度「先鋒獎」,專欄作家獲此殊榮還是第一次。那麼,吉爾默成功的秘訣是什麼?惟一明白的是:他已經是目前傳媒領域內最活躍的Blogger之一。

  2002年6月,美國猶他州政府的信息主管菲利普·文德利宣佈了一個新計劃,要求州政府的2000名IT職員和1.8萬其他政府僱員,都使用Blog軟件作為新的交流和溝通工具。他認為,如果政府官員都養成習慣,用Blog方式反映問題、解決問題並進行部門之間的協同,那麼將可以形成一個政府知識庫。

  原來各個領域的「權威們」必將因為Blog而重新排序。記者、專家和Blogger三者關係正在發生微妙卻真切的變化。三者的交叉部分正在成為影響力聚集的中心。甚至對於普通個人,成為Blogger也將明顯凸現自己的特長,增加自己的影響力。大衛·維恩伯格(David Wein-berger)認為,未來每一個人都會擁有至少15個崇拜者。

  王朔曾經表示,今後他面臨的挑戰,不是哪個著名作家,而將是全體有寫作能力的人民。或許,這就是Blog的未來。

  關於Blog未來的1000元賭注

  南方週末

  Blog究竟代表一次深遠的社會變革浪潮,還是曇花一現的時尚熱潮?圍繞未來之路,Blog支持者與反對者展開了針鋒相對的論戰,一時難分高下,誰也沒有足夠的理由讓對方心服口服。這樣的情況,用不著決鬥,也得打個賭。

  著名的資深Blogger戴夫·溫納與紐約時報網站CEO馬丁·尼森霍爾茲打賭,到2007年,Blog將使《紐約時報》網站NYTimes.com相形見絀。

  具體的賭注是:到2007年,在google上,用前5條新聞的5個關鍵詞或短語進行搜索,如果有3次以上是一個Blog網站領先於NYTimes.com(以相關鏈接頁面數量的多少來排名),那麼戴夫獲勝;反之,馬丁獲勝。賭注是1000美元。當然,如果到時候勝出的Blog屬於NYTime..com的旗下,勝利當然也屬於馬丁。

  馬丁的論點是,讀者需要準確、客觀和一致的信息來源,像《紐約時報》這樣的新聞機構提供信息的權威性要大大超越任何個人或者私有團體。再說,Blog現象並沒有為新聞媒體帶來根本性的創新,《紐約時報》刊登「個人觀點」的版面已經有100多年的歷史。

  而戴夫認為,Blog現象使得我們正在回歸到所謂的業餘記者:出於寫作的愛好而創作,而不是為了獲得經濟報酬。這個現象將改變出版業的運作模式,現在媒體公司的80%的費用耗費在管理上。使得出版公司僱傭越來越少的編輯記者,卻越來越難以滿足網絡時代越來越細分的讀者需求,這個矛盾將日益突出。

  不管如何,這個賭局不會影響Blog未來的命運,但是Blog的未來命運卻可能深刻地影響我們的未來。

  PC革命最重要的預言家阿倫·凱有句名言:「預測未來的最好辦法,就是把它創造出來。」因此,預測未來的最佳方式就是親身實踐。Blog的未來不僅僅局限在新聞界,Blog之於文字就像Napster之於音樂,Linux之於軟件。數字論壇成員姜奇平認為:Blog是一種對於知識的自由生產方式,一種與知識產權保護相反的知識生產方式。知識產權的反面,不是盜版,而是Blog。相對於盜版的破壞性來說,Blog是一種建設性的行為。數字論壇另一位成員吳伯凡則把Blog作為一種新的知識生產和傳播機制。他表示:我們要把Blog的合理性和有效性表達出來,得到公眾的認可,而且要通過我們構建的知識社群來為這種新理念提供一個「最佳實踐」(bestpractice)。

  「博客中國」發表的《博客宣言》如此寫道:「對於中國這樣一個知識稀缺的國度,博客的繁榮,具有更特別的意義。博客在中國不僅是航海者,還是盜火者。在漢語世界中的自娛自樂,最終將會使中國走向狹隘,而對新知的探索之旅越加充滿荊棘。我們希望,博客文化能引領中國向知識社會轉型,博客關懷能開啟一個負責的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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